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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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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4日 来源:温州宣传网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级各新闻单位:

  根据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5〕1号)精神,结合我市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将2015年度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量化评价机制。按照省、市职改部门的有关规定,从我市新闻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在评审内容上突出工作实绩,在方法上推行量化评估,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各新闻单位在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时,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关于2015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5〕1号)、《新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温州市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温职改办〔2005〕53号)和《关于新闻专业人员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补充规定》(温宣通〔2002〕1号)文件精神,把握申报条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省委宣传部有关文件执行。对未达到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对象,要按破格条件严格掌握。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市级新闻媒体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市委宣传部评定。

  3、呈报材料应真实有效,科学规范。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报评材料

  经县(市、区)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 职务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电子版,高级、中级、初级参评者都必须提供)。

  1、新闻专业高级(副职)资格评审材料

  报纸类申报材料按照《关于浙江省新闻专业高级(副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执行;广电类申报材料按照《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新广发〔2015〕69号文件)执行。其中《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需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55份。根据省人事部门对资格证书制作的要求,需报送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电子版一并上报)。评审费请于中评委会通过推荐后、材料上报省里前预交,广电类预交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指定账户,报业类预交方式另行通知,到时将凭银行回执开具发票。

  2、新闻专业中级资格评审材料

  (1)材料清单一式4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初级)(采用增有量化评价内容栏目的新表)一式3份。其中呈报单位意见栏要求如实、简要地反映申报者政治、业务表现情况,表明推荐态度;

  (3)专业工作总结一式3份。内容为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转评或兼评的为转到新闻岗位以来)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字数在2000字以上;

  (4)《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25份,要求申报对象如实准确地填报有关材料,并在工作单位公示一周以上,推荐单位要根据申报对象公示情况如实签署有关意见;

  (5)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最近4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式3份(转评或兼评的提供最近4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式3份);

  (6)填报经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名的《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证书》一式3份;

  (7)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各一式3份;

  (8)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综合类C级或省外语等级考核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复印件一式3份,免试人员须附《外语免试审核表》一式3份(免试审核表需经单位、市直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审查后,报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根据浙人专〔2007〕80号文件精神,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年满50周岁和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等15类人员,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详见浙人专〔2007〕80号文件(可上温州人才网或浙江人事编制网查阅);

  (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根据浙人专〔2006〕58号和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精神,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新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年满45周岁和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的等11类人员(详见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可上温州人才网或浙江人事编制网查阅),可免予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考试,需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3份(免试审核表需经单位、市直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审查后,报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10)有关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3份(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须提供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论文2篇(其中1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2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和5个最能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代表作;

  (11)破格申报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填写的《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对照破格条件写出破格理由,注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相应破格条件证明材料;

  (12)转评、兼评申报的,还需提交原有中级任职资格证书和在新闻岗位按原有任职资格档次对应职务试聘一年的聘书复印件一式3份;

  (13)2寸半身免冠白底近照4张(其中3张请贴在评审表中照片栏);

  (14)所有复印材料必须携带原件,由评委会办公室验审原件。所有申报材料需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复印(除《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用A3纸外)。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外,其它材料一式3份按材料清单装订成3册。

  3、新闻专业初级资格评审材料

  (1)材料清单一式3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初级)一式2份。其中呈报单位意见栏要求如实、简要地反映申报者政治、业务表现情况,表明推荐态度;

  (3)业务总结一式2份。内容为在新闻专业岗位工作以来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字数在1500字以上;

  (4)《晋升(推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25份,要求申报对象如实准确地填报有关材料,并在工作单位公示一周以上,推荐单位要根据申报对象公示情况如实签署有关意见;

  (5)填报经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名的《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证书》一式2份;

  (6)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

  (7)有关论文、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2份。需提供专业论文1篇和最能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代表作2个;

  (8)转评、兼评申报的,还需提交原有初级任职资格证书和在新闻岗位按原有任职资格档次对应职务试聘一年的聘书复印件一式3份;

  (9)2寸半身免冠白底近照3张(其中2张请贴在评审表中照片栏);

  (10)所有复印材料必须携带原件,由评委会办公室验审原件。所有申报材料需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复印(除《晋升(推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用A3纸外)。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晋升(推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外,其它材料一式2份按材料清单装订成2册。

  4、市级新闻单位各专业初级资格初定材料

  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或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需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2份,并提供《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证书》、《申请初定报告》和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寸半身免冠白底近照3张(其中2张请贴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中照片栏)。

  以上材料所需表格请到温州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wzhrss.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或温州宣传网(http://www.wzxc.gov.cn/xzzy/)下载。

  三、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对象的推荐与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4日之前将《申报 职务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电子版)及相关材料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电话:88966241、88966292。

  四、继续教育及答辩

  根据浙人社发〔2013〕104号文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从今年开始,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要进行答辩。答辩主要是考察评审对象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意识以及提供业绩材料的真实性。答辩和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底(初定任职资格专业年限按实际时间计算)。

  2、申报材料中必须有继续教育学习材料,包含《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按年度统计学时,每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3、所有评审材料由单位审核装袋后,一次性提交齐全,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补充材料。所有参评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