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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严以律己的坚定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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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来源:温州日报

  身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好交警潘超俊的高尚品格体现在方方面面,而其中最值得称道的一点,就是他的严以律己、淡泊名利。

  身为父亲的他,因为要赶早班,一直没能送儿子去上小学;身为交警的他,从不帮亲戚朋友处理交通罚单;身为副教导员的他,为给新办公楼节省预算,一次次细致地制订预算计划;身为劳模的他,每年3天的疗养却都没有真正享受过……潘超俊能做到这些“没有”,正是因为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守住从警的淡泊心境,处处做严于律己的坚定践行者。

  诚然,在某一方面严以律己,不难,时时处处严以律己,却不易。从最初的基层交警,到多次立功受嘉奖的市优秀公务员,再到担任副教导员主持中队工作,从警21年,无论职务高低,无论何时何地,潘超俊的严以自律一以贯之,不是感性而为,而是内心的自觉,为党员干部作了最好的榜样示范。

  学习潘超俊同志,就是要像潘超俊同志那样,时刻绷紧自律这根弦,常怀律己之心。从警以来,潘超俊一直工作、战斗在条件最艰苦、任务最繁重的基层一线,工作量大面广难度不小。但他却始终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对经手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一丝不苟,不敢有半丝懈怠,把工作做到自己的最好,把最讲认真落到实处,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潘超俊同志,就是要像潘超俊同志那样,淡泊名利讲原则,无私奉献为人民。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面对亲戚朋友的“提篮子”,潘超俊始终保持定力、守住底线、把好关口,从不为自己和家人谋求私利,在法律、亲情和个人利益之间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把干好工作和帮助群众当作最大的追求和快乐,因公忘私,对自家人“不通情理”,却总是力所能及帮助他人。他以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展示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

  站在跨入“十三五”、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标杆城市”的历史新征程,我们尤其需要像潘超俊这样严以律己、淡泊名利的党员干部,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激发正能量,把心思转换到干事创业上,努力投身到温州转型发展的生动实践中。这,正是我们学习潘超俊同志的意义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