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概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宣传  ->  党风廉政  ->  他山之石  -> 正文他山之石

莫让“科研腐败”污染学术生态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来源:人民网

  大学教授是个令人尊敬的职业,为人师表、谆谆教导是人们对这个高尚职业的良好印象。可是在这高尚的背后,少数人的欲望也在慢慢萌发,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31日,该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套取国家3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的博士生导师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9月6日《检察日报》)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离不开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高校本该是培养优秀人才、开展学术研究的修身之所和清静之地,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高校中以挥霍浪费、挤占挪用、骗取冒领经费为主要手段的“科研腐败”也屡屡发生,不仅给国家资金造成损失,更污染了学术生态。

  相对于其它性质的贪污腐败行为,“科研腐败”看似只是从科研经费中“揩油”,其“跑冒滴漏”的蚕食行为,与一些成百上千万的贪腐现象相比,似乎并不起眼,甚至有的人还认为“违规使用”和腐败扯不上关系,然而正是这种“雁过拔毛”式的追逐利益心态,造成了如今学术科研领域的种种乱象,使得学术界追名逐利、造假牟利等不良风气愈刮愈盛,成为国家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道路上的“绊脚石”。

  本该用于科学研究的科研保障经费,却成为众人垂涎的“唐僧肉”,被人侵吞蚕食;本该把心思花在科学研究上的专家教授,却一心研究怎样从科研经费中“榨取油水”,为自己谋私利,如同本案中的徐某,案发前不仅是山东大学药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还是学院的常务副院长、山东省政协常委,作为教师不能做到为人师范,作为干部不能做到清正廉洁。如何把求财心态和权利腐败从科研学术中彻底清除出去,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环境,正是当下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问题出在人身上,根源还得从管理制度上找答案。现行的科研经费审批、使用、跟踪、验收等制度的不完善,让“科研腐败”有缝可钻,再加上科研经费包裹了一层神圣的外衣——用于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使得经费审计、公示、监督等都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性,外人即使有疑问,也难以发现内情,以至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难以触及。可见,根除“科研腐败”,不只是清理几个“蛀虫”那么简单,不断完善管理监督,扎紧制度篱笆,才是防治的根本所在。

  需要强调的是,“科研腐败”带来的不仅仅是学术界的风气问题,更关乎科技创新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提升,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惩处“蛀虫”的同时,还应该依法追究监管者的失职渎职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问责,倒逼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责任与义务,多管齐下才能堵住腐败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