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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逾规越矩,可不止吃喝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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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来源:人民网

  据群众举报,2016年3月1日,汝城县广播电视台考察组一行4人到临武广播电视台考察,晚餐中,临武广播电视台台长刘先亮率3名副台长、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等10人陪同,席间还饮用了洋酒。(9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公务接待的陪餐人数和吃喝等方面,该规定第十条有明确要求: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对照上述规定不难发现,临武县广播电视台安排的这顿饭,确实违反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台台长刘先亮率10人作陪,席间还饮用洋酒,显然存在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的问题。参与饭局的10人均被严肃处理,这是他们咎由自取。但笔者觉得,该案件还有值得反思之处,不能处理几个人就完事了。

  按说,外县广电系统来人考察,临武广播电视台对口接待一下,本也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如此明显的违规公务接待,参与作陪的一干人等咋都做了睁眼瞎。何况,这其中还包括党组书记刘先亮和纪检组长许云。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真不知他俩如何坐得住,怎能吃得下。

  不必讳言,正是监督装睡、责任虚置,助长了公务接待逾规越矩的胆子。刘先亮率10人参加陪同,肩负监督责任的许云,如果此时能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指出违规公务接待的严重后果,也许这顿饭局就会以喜剧形式收场。退一步讲,即使刘先亮听不进逆耳忠言,纪检组长也不该跟他们同流合污。

  在现行的权力架构下,让下级对上级尤其是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不仅需要巨大的勇气,甚至会付出一定的代价。毕竟,得罪一把手的后果有多严重,大家都心知肚明。苦衷可以理解,但这并非是不敢担责的理由。既然身处监督岗位,就不能前怕狼后怕虎,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过度爱惜自己的羽毛,是非面前不敢说,歪风面前不敢斗,想占着位子混下去恐怕很难。

  当然,打消下级监督上级的后顾之忧,关键要补齐制度上的短板。比如,在纪检组长的人选任免上,应充分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对纪检组长岗位,实行纪检部门派驻。与此同时,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执纪监督拉不下脸硬不起来的干部,该调离的调离,该摘帽的摘帽。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真正落地,才能避免党风廉政建设在落实声中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