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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签署意见“一笔一划”里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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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来源:人民网

  笔者在查阅申报材料时发现,不少审批表的意见栏存在问题:有的领导干部用印章代替意见,只盖章不签字;有的虽签上“同意”二字,却不见其大名;还有的则干脆只签名不写意见,含含糊糊,让人摸不着头脑……(9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不知从何时起,一些领导干部签署意见似乎变得很随意,甚至沦为“走程序”“走过场”。按理说,领导干部签署意见,就是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阐明对事情处理的态度与方法,合理工作安排,使事情得以圆满解决。但现实中,领导干部签署意见草草了事,只写“同意”或者“阅”,也非常多见,甚至许多干部只盖章不签字,用章代替意见。

  签署意见,顾名思义就是既要签名,也要写意见。在机关的人都知道,领导干部的签署意见,对事件处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就好比一把量尺,直接丈量出工作符不符合标准、达没达到要求。倘若签署意见随意而为,没有谨慎把关,可能会出逻辑上的错误,甚至被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一笔一划,表达真知灼见;一字一句,体现责任担当。领导干部在体制内处于关键位置,拥有对人对物的话语权和支配权,所以合理分工,科学安排,谨慎处理,也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虽然只是简单地写一两句话、签上自己的名字,但体现的是领导干部审核把关的态度,更是对工作担当、对同志负责的态度。

  可想而知,一旦签署意见变成了简简单单走程序、认认真真做样子,那么把关便会沦为一句空话,一些好的措施与意见,也会在正常履职中大打折扣。秉承包容与理解的心态,我们可以感受到,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异常繁忙,各种应酬交际,各种工作压力,使其有些心力交瘁,疲惫不堪,而面对众多文件需要处理时,签署意见自然难以做到事事异常仔细、异常认真。偶尔签署“同意”或者“阅”,在一些人眼里似乎没必要上纲上线。

  但,作为人民的干部,应谨慎行使好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切实履行好肩上的职责使命。而签署意见“一笔一划”,仔细核实、严格把关,不正是一种责任担当的体现吗?在有权必有责的语境下,这种责任担当不能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