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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在岗就须“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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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来源:人民网

  本应为百姓站好岗,严把扶贫领域资金发放的程序审查关,但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72.5万元的严重后果,自己也难辞其咎。经黑龙江省铁力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铁力市工农乡原副乡长多军进行公开审理。据了解,多军在担任桃山镇人大副主席期间,主要分管城建工作,对时任桃山镇城建办助理刘某上报的泥草房申请,并未进行一一核查就进行了签批,使得国家扶贫资金遭受严重损失。“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含糊其辞得过且过的工作状态害了我。”面对法庭的调查,多军懊悔不已,这也进一步表明,干部如若平时不能尽职尽责地“守岗”,不能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关键时候就会出问题、“掉链子”。

  现实中,类似多军在岗不守岗的现象也不鲜见,其中,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只愿做向人示好的事,不愿做红脸板脸的事,工作中,善于“和稀泥”,不愿得罪人,在原则面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思想上长期不在状态也不知反省,工作标准满足于“差不多”“过得去”,思想行动上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存在较大偏差......这些问题都将影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推进,甚至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其实,一些干部之所以在岗不守岗,主要是事业观出现了偏差,没有摆正自身的位置,表现为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有的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大事干不来,小事又不干,对于日常重复性工作出工不出力,只满足于应付了事、能基本交差就行;有的岗位职责意识不强,无视自身从事的岗位和肩上担负的职责的重要性,工作能推则推、能躲则躲,错误地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得越多错得越多,导致工作标准大打折扣,给一些投机取巧者甚至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干部在岗就须“守岗”。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手中权力来自人民,就应该全心全意服务人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正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人民群众站好岗、守住岗,以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份利益,须臾马虎大意不得。事实上,领导干部任何思想上的“打盹”行为,都是对群众利益的极大不负责任,都会增大给群众带来损失的风险,都是得不偿失的。

  解决干部在岗不守岗问题,各级有关部门应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一方面,应着力延伸干部监督触角,及时发现并提醒在岗不守岗的干部,真正把给干部咬耳扯袖的工作做在前头、做在实处、做在日常,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干部差异化考核机制,多指标、立体化、全维度地抓好干部日常考核,精准量化干部实绩,着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氛围。(10月16日《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