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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温州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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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6日 来源:温州日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方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公益林建设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公益林林区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社会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发挥,广大山区农民加快脱贫致富,为守好温州绿水青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

  一、我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林地用地面积1167万亩,有林地面积1066万亩。其中,公益林总面积522.3万亩,占林地用地面积的44.76%、有林地面积的49%,基本能满足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分布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其他特种用途林,以及江河源头、干流、主要支流两侧,重要湖库周围,城市周边,海岸前沿,铁路、国道、省道、国防公路两侧,高山及山地陡坡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生态地位重要地区,维护了自然生态的平衡与安全。

  近年,我市先后制定《温州市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安排专项资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14年,《温州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实施,管理制度逐步健全。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成效

  一是森林资源快速增长,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全市公益林建设面积快速扩大,森林蓄积量增加,生物量显著增多。公益林面积从2004年的325.5万亩增加到2017年的522.3万亩;森林蓄积量由590万立方米增加到2298万立方米。同时,林分质量上升,森林健康状况良好,健康和基本健康的森林占98%以上。公益林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森林蓄水量增加,水资源日趋丰富,水质得到改善,抗涝抗旱能力增强;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生物多样性得到提升。

  二是补偿制度深入人心,山区林农得到普惠。自2004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从8元/亩提高到2017年的31元/亩,其中林农直接获得政府损失性补助的标准从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26元,管护支出每亩5元。

  三是拓宽山区致富途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扩大山区农户就业机会,全市公益林管护体系已基本构建,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护林员、监管员,每年提供2000多个农民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促进新农村建设,对于村集体所有公益林的损失性补助,经村民大会决议后,将公益林补偿金的大部分用于本村的水、电、路等公益事业建设和缴纳村民的医疗、养老保险等。此外,也促进森林旅游业快速发展,公益林建设创造了优美清新的环境,吸引城镇居民前往休闲度假,促进农家乐等的发展。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市把生态公益林建设作为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具体实施,财政、发改、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规范管理,强化使用监督。严格执行《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省、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同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开展公益林阳光工程建设,做到“网上公开”和“实地公示”相结合。

  三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日常管护,建立健全管护网络体系。公益林建设的好坏,管护是关键。为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实现目标管理,县、乡各级人民政府都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签定公益林保护管理责任书、管护合同。在制定公益林监管员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奖励机制的同时,建立护林员考勤系统,对护林员进行动态监控管理。

  四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日常管理,公益林管理实现数字化。生态公益林分布面广,涉及经营者多,相关档案数据繁杂,公益林日常管理工作,看起来不起眼,但工作量很大,担当的责任也很重。经过十多年的摸索和实践,目前全市公益林管理实现了数字化管理,系统集成及共享性较好,运行稳定,达到了并入公益林信息管理网络的要求。

  五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生态意识。包括制作乡镇上墙牌和村级告示牌,通过各种媒介开展宣传,使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有了更深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关心、保护公益林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建议

  一是在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下,妥善解决保护与利用矛盾。一方面,继续加大对重点林区公益林建设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保护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公益林补偿资金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在目前无法大幅提高补偿标准的前提下,可引导鼓励经营者合理利用公益林地,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允许从事林下种植、养殖业,农林牧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增加林业生产者收益。

  二是建立健全公益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建立系统的公益林绩效考核制度,制定详细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立完整的公益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很有必要。要严格规范项目资金核算,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三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日常管护工作水平。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和生态红线的划定严控,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必将更加严格规范。因而迫切需要公益林管理者加强学习培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同时,规范制度管理,包括制定完整的公益林管护方案及年度计划、规范签订公益林保护管理责任书、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规范配备护林员等。

  四是加强市县级层面公益林管理监督力度。首先,我市公益林总面积大,建设保护管理任务繁重:每年有1亿多元财政支出的补偿资金要发放,使用情况要监管,涉及4.5万农户权益的保护。因此,建议设立市、县级(重点林区县)公益林管理专门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与省级公益林管理机构暨生态工程管理中心相适应。其次,建议把所有森林划为不同等级,确定不同补偿标准,探索建立“普惠”性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另外,从当前补偿基金来源来看,几乎完全依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随着公益林补偿标准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将不堪重负。因此,建议加强宣传,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区域性补偿、公益性捐赠、社会募集等第三方补偿与救助政策,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

  杨继雄 作者单位:温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