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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少落实差”就该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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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来源:人民网

  3月12日,云南省纪委公布6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12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3月12日新华网)

  这6起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包括:未组织村民培训、未对农户进行住房改造导致资金结余结转,未按要求逐户调查导致贫困户错评和未正常退出,实施整村项目推进时、未认真考虑农户的实际情况导致项目实施走样,未按时完成危房改造贫困户信息比对和补录工作,对扶贫资金、贴息贷款等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失误等。这些失职失责的具体表现,其实就是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行动少落实差”,影响工作推进甚至出现失误。

  要求实地核实的信息往往靠电话“遥控”解决,本该及时完成的任务却一拖再拖、甚至不了了之,需要层层把关的资料变成了层层签字应付。行动少落实差的作风问题,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种“见惯不怪”、比较普遍的现象。行动少落实差,必然影响工作的质量、办事的效率。如云南省查处通报的这几起案例,看起来似乎是小事,但影响到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也使贫困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对于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就该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事实上,针对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问题,近几年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但集中整治时间过后,许多问题又“死灰复燃”。说明对于不严不实、行动少落实差的“作风病”,许多党员干部并没有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依然将其视为“无伤大雅”“难免会犯”的小错误。由此也说明,对于行动少落实差的查处问责,必须常抓不懈、抓出常态,形成持续震慑,才能让党员干部不断拧紧思想的“阀门”,在工作作风上真正实起来、严起来。

  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当下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问题新表现形式,正是人民群众十分反感的“作风病”。对于这些问题的监督执纪,要坚持抓早抓小、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而不能养疽遗患,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更大的危害。

  周恩来同志曾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因为只有老实人才能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检验。”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更加需要全党上下和全社会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干事业。为此,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涵养严实作风,让严实要求内化为党性修养、外化为行为习惯,在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中为党分忧、为民尽责,成就更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