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王丽等11位同志具有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企政职〔1999〕51号和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经温州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温州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王丽等11位同志具有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姓 名 单 位
王丽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陈颖宣 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周绍昌 浙江省国贸集团温州公司
吴小春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人杂志社
吴佩佩 浙江科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张珉珉 浙江省温州市水文站
施歆怡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余温雅 温州市中心血站
胡芃芃 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
余凌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
黄艳妮 温州报业发行广告有限公司
以上同志任职资格自2013年9月13日起计算。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