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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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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来源:温州学刊

  摘要: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丰富的国度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学前启蒙教育是相互联系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对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教育价值和功能,探讨如何进一步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从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让学前儿童更好地秉承民族文化。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前启蒙教育;民族文化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存在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现今仍属于探索和研究阶段。相关启蒙教育活动虽然已经开展,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一)教育认识不够清晰

  一方面,教师没有准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要在学前教育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作为教育实施者的教师,首先必须要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只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内容有准确的认识,才能在教学中较好地对学前儿童进行启蒙教育。但是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内容的选择中,只有少数教师能够准确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的内容区别开来。更多的学前教育老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以及内容的认定较为模糊,完全凭借自己已有的经验加上主观感觉来进行判断。另一方面,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价值认识不够深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长期得以流传的人类文化活动及其成果,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生命动力、精神依托,具有民族精神传承价值。除此之外,其还具有科学价值、社会和谐价值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些价值,其中大都也适应于学前教育领域。非遗启蒙教育能够培养学前儿童的爱国主义精神,进行民族情感的熏陶、民族文化的传承、道德品质的培养以及审美能力的提升。有调查发现,72%左右的学前教师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学前儿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21%左右的学前教师认为这种作用与其他教育内容相比,效果一般;7%左右的老师认为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对于学前儿童发展的影响很小。在对教师的进一步的询问中发现,就算是他们能认识到非遗启蒙教育对学前儿童发展有积极作用,但具有哪些深刻的价值,他们并不清楚。[1]

  (二)教育内容不够丰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丰富性是无可置疑的,其具体可以分为十大类,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医药、杂技与竞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如此丰厚的内容,但现今的非遗启蒙教育的内容却不够丰富,无论是公办的学前教育或者是民办的学前教育,都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内容较为单薄的现象。调查显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歌舞如秧歌、民间美术如剪纸、民间曲艺如快板等在学前教育中的利用率较高,但非遗启蒙教育的内容往往仅局限于这几个方面,没有更广范围内的拓宽或是更深层次上的拓展。

  (三)教育形式稍显单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具有传承性、独特性、民族性,更重要的是其活态性。活态性的特征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可以利用多种教育形式。现今的学前儿童教育虽然已经由以教材、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育,转向以活动、学前儿童为中心的现代教育。但是学前教育中的教育形式依旧显得呆板,这种教育教学方式在学前儿童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的劣势更加明显。根据调查显示,学前教育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方式仅仅延承了一般教材的教育教学形式,即以教师讲解为主,学前儿童通过听讲来进行学习。教师是活动的主导,学前儿童只停留在参与的层面上,不能很好地实现学前儿童的主体地位。

  (四)教育资源利用有限

  学前教育空间的局限性以及人力物力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学前教育教育应当注重更多园外资源的充分利用,包括社区资源和社会资源。资源利用的范围和程度能够间接的影响课程内容的丰富性和课程形式的生动性。现今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以及世界上都是属于抢救与保护的状态,这正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深藏在民间,正在悄无声息的、以不为人知的方式逐渐消逝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独特性,分布的非广泛性等使得学前教育非遗启蒙教育资源利用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活动主要依靠教师自身所具有的素质以及教师通过各种方式搜集的教育资料来开展。一方面学前教育很少能够挖掘社区社会中深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另一方面即使教师能够发掘这种社区和社会资源,其在学前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似乎也不能很好被充分有效的利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性所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是深刻的,内容是丰富的,特点是鲜明的。现今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所出现的问题,可以部分归因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特殊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性强及其内容的“无形”特点是其中的主要影响因素。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强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有浓厚的地方特色。我国颁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带有地方名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有极其大的比例,如山东梆子、峨眉武术、洛阳唐三彩烧制技艺、内蒙古长调、维吾尔族地毯织造技艺等等,这从另一个侧面显示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广泛性和非普遍性,只在一定地域一定范围内被掌握、被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被称为“无形遗产”,之所以用“无形”来称呼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诸多原因,其中之一就是其内容的“无形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有十大类,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它的发展传承完全依靠人类世世代代的传承,甚至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只能通过口耳相传,没有有效物质资料来保留。在历史发展中,如果没有人类世代相承,予以重视,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容易就会湮灭在历史滚滚红尘中,成为昨日星辰,光亮不再。这种内容的“无形”,使得学前教育一方面再现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不再那么的容易,另一方面不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刻内涵的有效把握。这些也增加了学前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授的难度,很容易被排斥在学前教育教授课程之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教育功能的缺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承的课题在近年才被提出和重视,人们逐渐认识到,利用教育来振兴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走出一条适合中国特色发展的道路,是我们应该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但是,以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的研究,多数是注重通过教育功能的发挥加大对文物之文化遗产的保护作用,而没有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教育所具有的价值功能。大多数研究仅仅把教育作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具,[2]而忽视了其对教育的积极作用,关于这方面研究的专家也是少之又少。关于将教育导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领域,从教育的视野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问题,我们一直做得不够。对于这一方面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缺乏,使得学前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活动缺乏相应的依据,加大了学前教育开展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的难度。

  (三)教师缺乏相关培训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丰富多彩的形式,还有深刻的内涵,它所具有的深厚的文化底蕴对教授者的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正如京剧的庄韵,秦腔的悲怆,黄梅戏的甜美,江南丝竹的柔美,内蒙古长调的粗犷,景泰蓝的浓墨重彩只有真正的专业人士才能参透其中的奥妙,才能明白如何将其精华之处以恰当的方式传承下去,被一代代人所接受。调查发现一般的学前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并不多,仅仅局限于电视宣传的有限内容或生活中的了解。[3]绝大多数学前教育未重视对学前教师的培训指导,学前教师不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授课的能力素质,难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华教授给学前儿童。

  (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重视不够

  当下,申遗热在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如果申遗成功,大多数人会想到发展与此相关的旅游业,若申遗未成功,那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有可能再度被打入冷宫。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长时间没有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足够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包括其启蒙教育价值没有得到发挥。政府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宣传力度不够,没能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氛围,推广工作自然困难重重。政府对学前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开设提供的资金不够,没有资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作为一门新的课程的开设提供保证。[4]

  三、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可行性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学前教育的开设,需要政府、学前教育、学前教师和家长等诸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各个方面都采取行动,从理论上、实践上深层次的进行发掘和改革,才有可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顺利开展扫清障碍,铺平道路。在对上述现象和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和对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分析的基础上,现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一)政府的责任

  如果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学前教育中,个人的力量是微小的,那么政府就是这个过程的主力军、方向盘。只有政府重视了,才能保证其顺利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罗万象,其蕴藏的精神力量能对学前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起到积极作用。正因如此,政府教育部门应积极主动的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

  1.出台相关政策

  首先,政府需要营造良好的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的舆论氛围。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电影、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以生动鲜活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社会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及对学前儿童成长的积极作用。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网站,设计民间文学、民间艺人、在线书库、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上讨论、网上答疑等板块,使人们能够方便、快捷、灵活、自由的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从而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为学前教育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学前儿童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提供保障。其次,政府需要加大相应的资金投入。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用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开发。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建立集资、融资机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为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得以有效的传承和发展,政府要在学前教育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进行资金支持和保证,并对工作先进的单位进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再次,政府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才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开展也需要软实力,这就需要政府重视人才培养。

  2.制定相关课程

  政府应对学前教育开展剪纸、泥塑、面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给予鼓励和支持,改变学前教师、家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偏见,使其得到与其它课程同等的重视。只有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学前教育领域才能有一席之地。同时,在相关课程编制过程中,要注意科学性,考虑学前儿童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

  3.编制相关教材

  教材是学前儿童学习知识的工具,同时也是学前儿童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媒介。有了教材作为媒介,能从一定程度上克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形”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有“本”可依,即有系统而科学的教育内容。组织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学习的教材,其形式要符合学前儿童身心特点,力求将各种形式的非物质用简单易懂的方式诠释,让学前儿童感受其独特魅力。

  4.建设文化基础设施

  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大众的便捷途径。我国的文化基础设施虽然近些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与国外相比,投资依旧过少。我国政府需要借鉴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经验,如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大力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博物馆、少年宫等文化基础设施,为学前儿童学习、了解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提供便利条件,让学前儿童有更多机会接触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学前教育的义务

  1.重视并开发相关课程

  目前,因为各种媒体的宣传,例如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将《论语》等国学经典推到了世人面前,让观众从一种新的角度来理解、接收、学习这些被遗忘的智慧结晶。学前教育也开始认识到了国学中蕴藏的对学前儿童身心成长的积极因素。但存在的问题是,学前教育普遍认准《弟子规》、《论语》、《二十四孝》这类的国学经典,而忽略了诸如皮影、京剧、吕剧、秧歌、剪纸、年画等其他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艺术形式。多数学前教育中,不但没有此类课程的开设,连让学前儿童了解这些课程的机会都很少。所以,要充分挖掘学前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可利用的学前儿童教育资源,来充实学前教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鉴于学前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开发缺乏经验和依据的情况,学前教育需要在摸索中积累相关经验。学前教育就要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时刻记录学前儿童对开设的此类课程的态度和接受程度。开设的课程能否为学前儿童接纳?课程的难易程度是否超出了学前儿童的接受能力?不断的纠正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同时把经验教训及时地反馈给国家,不断的促使这项工程走向正轨。

  2.加强对学前教师的培训

  因为受现实制约,不可能为某一课程配备专业教师,所以除了聘请专业教师或邀请专业人士入园为学前儿童教授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外,更应该加强对学前教师的培训。我们首先可以对学前教师进行在岗培训,提高学前教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素养,要求学前教师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融入教学策略、课程、教学方法、考试和组织模式中等。其次,可以将民间艺人聘为学校荣誉教师或者对在岗的学前教师定期培训,或开设讲座等形式增加学前教师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一方面提高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方面的素质,另一方面转变其观念,使其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学前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独特作用以及对中华传统文化发扬继承的贡献。只有学前教师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才能在潜移默化中让学前儿童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熏陶,认识并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

  3.广泛引进园外资源

  学前教育缺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较深了解的师资力量,需要引进园外资源进行弥补。以山东吕剧为例,山东吕剧作为一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如果不是专业的从业人员很难把握其精髓,因此在吕剧教育上,相关学前教育机构就聘请山东省吕剧院的各位艺术家和演员进行吕剧教学。此外,学前教育需要注意加强与学前儿童家长、社区的联系交流,重视“小手牵大手”的效应,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渗透到学前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不经意间对学前儿童产生积极影响。学前教育可以开展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讲座、活动等,并邀请家长与学前儿童一起参加,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家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了解,还大大加强了学前教育与家长的联系。

  (三)教师的工作

  1.提升自身知识素养

  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素养,是时代对教师的要求,是顺应社会发展的一种必须。一方面,学前教师要提高自身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能力,注意相关知识的积累,不断提高自学能力,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相关培训,使自身的教育素养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学前教育教师应该转变观念,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学前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益处以及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发扬的价值。只有在正确的教育价值观的指导下,学前教师才能在授课中有效的对学前儿童进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教育。即使没有关于这方面课程的开设,也可以在授课中穿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潜移默化地培养学前儿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

  2.转变教学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性、多变性要求学前教师在对其进行教学的时候,需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可以利用视频、音频、动画等多媒体资源,利用外出参观学习来进行真实的体验。这些都符合学前儿童对于动态实物比对静态实物更感兴趣的心理,也符合完整的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游戏是学前儿童主要的活动形式,游戏的趣味性和娱乐性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活动更加生动有趣,易为学前儿童接受。学前教师要注意寓教于乐,进行游戏教学。也可以分角色扮演,使学前儿童在游戏中,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文化熏陶。

  3.选择适合的内容

  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但并不是所有内容都适合学前儿童的教育教学,因此教师要根据学前儿童的发展水平、内容的科学水平以及学前儿童自身的兴趣爱好来筛选内容。另外教师可以有计划的选取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形式来授课,例如山东最好选用山东吕剧,北京首选京剧,河北首选河北梆子,唐山首选评剧等。这样既能显示较强的地域特色,也能起到弘扬当地文化的作用。

  (四)家长的配合

  1.摒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偏见

  家长应该意识到,并非是越外来的东西越好,经济发达并不代表其催生的文化就是精华。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家长让自己的孩子参加名目繁多诸如钢琴班、绘画班、跆拳道等特长班,却对中华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而不见,使得国粹京剧、地方戏曲都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只有家长摒弃了偏见,认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重要性,才会给学前儿童提供接触它、学习它的机会。只有父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了,学前儿童才能在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才会接触到、感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所在,才有机会培养出学习兴趣来。

  2.具备主动的家园合作意识

  家庭教育是学前教育园教育的延伸与拓展。家长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前儿童一起,浏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站,观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的电视节目。带领学前儿童参观博物馆、展览馆及少年宫等文化机构。在生活中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对学前儿童的影响。。

  家长应该有合作意识,如果学前儿童在学校学习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家长不予以强化教育,这样的学习效果是薄弱的。反之,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赵海燕.学前教育民俗文化课程研究[D].西南大学博士论文, 2012:91.

  [2]辛儒,王释云.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教育价值[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1):101.

  [3]谭志国.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博士论文, 2011:34.

  [4]张继林 陈德艳.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道德品质发展的影响[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6):106.

  作者简介:周裕兰,女,四川民族学院美术系讲师,研究方向:服装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