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概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温州宣传 -> 社会宣传 -> 典型人物  -> 正文典型人物

大胆试水的“老娘舅”

——记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负责人蒋成富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来源:温州日报

  56岁的蒋成富是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负责人。2012年3月,他借力国家关于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改革布局的东风,推动鹿城区南塘五组团与嘉鸿花园业主大会率全国之先“试水”法人化,并于日前荣获“全国先进社科工作者”称号。

  有了法人资格 业主腰杆硬了

  成为法人已8个月,嘉鸿花园业主大会的公共账户内,首笔3万余元的电梯广告费已经到位,小区经营用房的20多万元租金也将汇入。该账户每三个月公开,接受业主监督。若有纠纷,业主大会的法人身份可直接打官司,这让业委会主任王茂友顿感“腰杆硬了”。

  2010年,嘉鸿花园业主委员会成立,与物业及房产公司的拉锯战也随即展开。几经周折,旧物业最终退出,但其侵占所得却“吐”不出来。为防止引入新物业后重蹈覆辙,业委会考虑申请民事主体资格,有纠纷即可对簿公堂。今年2月份,嘉鸿花园业委会尝试向鹿城区民政局递交社团法人资格申请,1个月即获批准。王茂友明白,神速的背后,被业主们称作“专业老娘舅”的蒋成富功不可没。

  漫漫维权路 不能单打独斗

  在蒋成富的名片上印着三个头衔: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温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鹿城区业主委员会协会负责人。

  六年前,他所居住的东方大厦业主们辞退了原物业公司,但业主们预交的400余万元水电押金被全部卷走。蒋成富想以业委会名义上诉,到了法院才知道,业委会不是法人,不可独立打官司,除非2/3以上业主(《物权法》实施后改为1/2)同时到法院签字同意才能起诉。由于多数业主的水电押金单丢失,2010年法院判物业赔偿业主1万元。

  “这条维权路,我们走得很艰难。”蒋成富感慨。随后几年,他发现物业与房产公司暗藏猫腻的现象在我市小区普遍存在,于是萌生了联合众小区业委会、成立协会抱团维权的想法。

  温州一小步 或成全国一大步

  2010年1月,蒋成富找到温州市社科联,由其主管成立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在取得社团证和法人资格代码后,随即开始帮诸多业委会维权。

  研究会已吸引168个小区业委会入会,协调处理矛盾纠纷300多起。去年,蒋成富促成南塘五组团与嘉鸿花园业主大会申请了法人资格,个人因此被评为“全国先进社科工作者”,研究会荣获“全国先进社科组织”称号。

  “有钱自己花,有官司自己打,自己的家自己管”,这是南塘五组团小区居民对业主权利的评价。蒋成富向记者透露,国家民政部曾多次来温调研,研究业主大会法人化在更大范围推行的法律依据。“或许温州的一小步,能促成全国的一大步呢!”记者 潘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