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温州市第四批文化礼堂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财政局,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委:
2016年,全市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文化礼堂、精神家园”的定位,大力推进文化礼堂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关于推进全市文化礼堂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3〕86号)精神,按照《温州市文化礼堂建设奖补办法》(温宣通〔2013〕116号)有关规定,决定对2016年建成使用并通过考评验收的157个文化礼堂给予奖励补助。现将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各地收文后,及时将奖励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温州市第四批文化礼堂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分配表(点击查看)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