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关于下达温州市2017年度建设文化强市 “六大工程”项目经费的通知
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文化建设领导小组部分成员会议研究,现将2017年度建设文化强市“六大工程”项目经费103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明细详见附件)。请根据《温州市建设文化大市“六大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节俭、高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资金使用单位应制定建设文化强市“六大工程”项目资金财务使用制度、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预期绩效目标使用资金并完善监督、惩戒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市财政局将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绩效评价。如经查在使用建设文化强市“六大工程”项目资金中存在不规范或违反财务规定等现象,次年将对资金使用单位同类项目或资金使用单位不予专项资金支持,并根据规定通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附件:温州市2017年度建设文化强市“六大工程”项目经费明细表(点击查看)
温州市财政局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