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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层组织建设 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对温州市供销社系统基层社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4日 来源:

  基层供销合作社(简称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是供销合作社与农民联系最紧密的环节,是为“三农”服务的主要载体和前沿阵地,更是供销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最基层、最直接的服务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真正把基层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基础,努力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我们对全市基层社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层社概况。据调查,2017年末全市供销社有基层社92个,其中集体所有制79个,有限责任公司3个,股份合作制6个;基层社资产总额92272万元,所有者权益50258万元,汇总利润1595万元,总经营收入380746万元,商品销售总额74741万元;从业人员1983人;基层社开展正常经营的有80个,处于停业歇业状态的有12个;经营网点980个;基层社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52个,入社农户28380户;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571个,庄稼医院49个,现代农业服务中心12个,基层社投资兴办市场10个。全市组建乡镇级农合联114个。

  (二)基层社改革发展现状

  1、因社制宜改造基层社,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各地根据基层社的不同发展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改造提升。一是资产状况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如乐清市大荆供销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服务农民,现有7家成员社被核定为“标准化生产基地”、8家成员社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称号。二是资产状况一般、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对经营设施继续采取承包租赁经营,确保资产保值,并筹措资金,对经营设施等资源加以改造和利用,改变基层薄弱局面。目前,全市53家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498个,基本以承包、租赁经营为主,年租赁收入2466万元。三是在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和基层社空白乡镇,依托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及社有企业改造创办新型基层社23个,夯实基层基础。

  2、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通过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社等方式,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利益联结,形成利益共同体。一是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或产品)、特色产业,采取引导农民自办、与农民联办等方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基层社发展农民合作社552家,带动农户9.8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7.5亿元。瑞安上绿蔬果专业合作社在其内部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为社员搭建统一的销售平台,年交易量5万吨,交易额1.2亿元;乐清金穗水稻联合社通过统一提供水稻育秧、病虫害防治、机耕、机插秧、收割、稻谷烘干等服务,为社员节约生产成本150万元。二是借镇级农合联实体化运作契机,搭建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助推农业产业发展。如瑞安市的马屿基层社与农合联融合合作,飞云、塘下对原有基层社网点进行改造,建设政府重点扶持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三是提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围绕农资、日用品等经营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经营服务综合体,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服务。全市建成经营服务综合体104个。

  3、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基层社通过构筑网络,盘活资产,规范管理,促进服务能力提升。一是拓展经营网点。基层社通过“三位一体”合作,催生经营和服务连锁网点。全市基层社发展经营网点980个,其中农资网点387个,日用消费品网点522个。如瓯海区社通过对供销社原有店面进行改造、在瓯海农商银行网点植入超市及农户自愿加盟等方式,发展老供销超市网点137家,年销售7000万元。二是推进项目建设。基层社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盘活存量资产,乘势发展一批好项目。苍南灵溪、泰顺三魁、鹿城区横山、乐清翁洋等基层社参与农贸市场项目建设,乐清大荆、柳市、平阳腾蛟、鹿城藤桥、苍南桥墩等基层社投入共计约1.2亿建设供销大楼。三是加强监管,促进基层社和谐稳定。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社社有资产监管、运营机制,通过建立《资产经营、使用、管理制度》、《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经营承包责制方案》、《安全管理制度》等,提升基层社规范管理水平。

  二、基层社改革发展存在问题

  (一)对基层社改革发展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一是地方政府对加强基层社改革发展的认可度不高。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基层社的组织性质、功能定位和作用认识模糊,认为绝大部分基层社经过体制改革,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处于萎缩状态,传统优势丧失、职能弱化,对能否组织农民进入市场、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有疑虑,政府重视程度偏弱,缺乏政策层面的支持和统筹考虑。二是县级供销社认识不到位。不少县级供销社对基层社改革发展认识不到位,关注度下降,直接导致推动力不强,造成改革发展不平衡,缺乏深化基层社改革发展设计方案。三是基层社思想保守。部分基层社班子成员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认为能守住资产,略有盈余就不错了,对基层社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组织信心不足,没有在参与农业产业化改造中有所尝试和创新,对上级社启动和发展基层社的要求,条件差、基础弱,人员紧张、资金短缺为由,一筹莫展,安于现状。

  (二)基层社基础差,资产改造缓慢。一是经济基础薄弱。基层社不同程度存在着基础较差,家底不殷实等困难,其生存和发展空间越来越小,与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极不相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基层社的改革发展进程。据调查,2017度亏损基层社34个,亏损面36.96%,4个县基层社汇总利润亏损。未正常上报财务报表的基层社25个。二是发展不平衡。县与县之间及县域内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基层社所有者权益汇总不到900万元的县级社有4个,有18个基层社所有者权益为负数,12个基层社歇业,难以维持生计。三是现有经营设施急需进行改造和提升。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乡村建设步伐加快,基层社原有旧的商业设施日显极不协调,急需进行改造和提升。据调查,全市基层社80%的资产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多年久无力维修,破损严重,租金收入逐渐减少。尽管近年来由于城建改造,部分被拆除,部分维修、改造,但相当部分基层社资金紧缺,与银行基本不发生业务关系,且基层社的资产形成的复杂性,致使未改造资产占到50%左右,不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且资产利用效益低下,全市基层社在建工程仅3564万元,影响供销社形象。

  (三)经营能力弱,为农服务能力不足。一是经营能力弱。相当部分基层社生存和业绩靠铺面、柜台等资产租赁(承包)等来维持运转,不具备组织经营活动获取收益的能力,造成了基层社业务阵地日益萎缩;在农技咨询、信息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基层社参与更少,发展后劲严重弱化。二是为农服务能力不足。近年来,依托基层社积极参与领办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据调查,基层社牵头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52个,有社有资本出资的专业合作社63个,仅占11.4%,由于缺乏资本上的合作共赢,一定程度会弱化基层组织体系的领导作用、服务功能,同时也会影响到基层服务组织的作用发挥。三是缺乏有效服务的载体。全市基层社投资兴办的企业仅为4家,仅有33个基层社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69个,参与对接“两区”的基层社5个,为农服务基础薄弱。

  (四)资源融合难,联合合作水平低。一是基层社与乡镇农合联组织融合难。全市组建的114家乡镇基层农合联中,基层社主任担任农合联副理事长职务62家,占54%,负责农合联日常工作的基层社24家,占21%,基层社还难以承担起农合联理事会执委会职责。二是搭建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尚需加强。尽管形成抓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就是促进农合联实体化运作的共识,市社还下发加快推进镇级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但由于涉农部门条块分割,为农服务资源整合难,没有真正形成推进合力,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进展缓慢,仅完成12个。三是上级社与基层社联合合作水平低,目前上下联接的经营服务平台对接层次、深度还很不够,尤其是业务经营上上级社平台功能没有向下延伸到基层社,帮助基层社提升为农服务功能和水平。

  (五)队伍老化,人才缺乏。一是队伍老化已成为制约基层社发展的瓶颈。据调查,全市系统基层社从业人员平均年龄近50岁,有相当部分基层社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达到53岁,35周岁以下人数142人,仅占7%。二是后继无人。许多基层社收入微薄,经济来源渠道窄,糊口难,已经多年没有进过新人,没有新鲜力量融入到基层社队伍中;同时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使基层社主任既没有机会提拔,也难有机会增加收入,前途一片迷茫,使得对供销社感情有余,但激情不足。三是缺乏专门人才。目前基层社干部职工队伍的状况与新时期发展供销社事业的要求不相适应,文化水平偏低。据调查基层社从业人员中文化程度大专以上147人,占7.4%;初级专业技术以上人才31人,仅占1.6%,专业人才匮乏。

  三、加强我市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树立加强基层社改革发展是整个供销社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基层社作为植根“三农”之中的基层组织,处于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是系统开展农村流通在基层的枢纽,是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者和运营者,是建立农村合作经济服务平台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加快基层社改革发展是新时期夯实和壮大供销社组织基础的需要,是实践供销社办社宗旨,也是供销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一项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基层社改革发展必须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供销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制属性,坚持市场化运作,坚持联合与合作,坚持因地因社制宜、定向施策的原则,牢固树立“不等不靠”思想,树立信心,凝心聚力,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不断增强基层社发展实力和活力,做大做强基层基础,成为党委和政府信得过、抓得住,用得上的发展农村经济、开展社会管理的抓手。

  (二)强化指导,分类推进基层社提造提升。一是分类推进基层社提造提升。县级供销社是基层社改革发展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要建立新形式下基层社改革发展工作大格局,对资产较雄厚、组织较健全、功能较完善的基层社,全力支持做实做强,创建标杆基层社,示范引领基层社加快发展;对有一定资产、功能偏弱但又具有资源整合优势的基层社,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实行改造,逐步增强经济实力和恢复服务功能。在没有基层社或基层社功能不健全的地方,通过组建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专业合作社和农合联下伸服务网点健全基层社功能。二是强化基层社和乡镇(街道)农合联融合发展。县级供销社(农合联)指导基层社工作的核心向乡镇农合联融合发展延伸,建立健全基层农合联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形成基层社与基层农合联执委会有合有分的运转格局,已经担任农合联理事会执委会职责或副理事长职务的基层社,相应设立产销服务部、信用服务部、公共服务部,使其组织机构、服务内容、经营业务上融合,形成“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功能。非乡镇农合联会员的基层社,要主动融入到乡镇农合联为农服务工作,带动基层社经营服务,逐步恢复活力。

  (三)立足实际,构建为农服务平台。一是打造城乡供销网络平台。各级联合社要牢固树立为基层社服务的理念,积极整合系统资源,依托省、市供销合作社的龙头企业平台,采取业务、产权、资金合作的方式,向下延伸经营业务,与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对接,打造乡镇城乡供销网络,搞活农村流通,实现企业发展、基层社受惠、区域受益。二是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平台。依托区域资源,加快培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主动承担起组织引导和服务的责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规范提升发展质量。三是搭建乡镇农合联实体化运作平台。农村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具有农业生产主体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技术指导服务、产后农产品储运销售及金融、电商、废弃包装物回收等社会化服务功能,是农合联实体化运作的有效平台。基层社要争取利用农合联副理事长单位与农合执委会身份,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镇级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搭乘镇级农合联实体运作便车,采取提升、改造、新建等多种形式,构建综合性、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平台。

  (四)挖掘潜力,做好资产开发经营。一是盘活存量资产。基层社大都位于乡镇的繁华地段,随着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只有提档升级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城乡建设规划相继出台,并正在有效实施,尤其在城区的周边乡镇,要充分把握好、利用好这些开发征迁的机遇,融入当地城城镇化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开发建设新的商业网点等项目。二是整合资产,统一管理。以区县供销社牵头,对辖区供销社资产整合至统一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利用,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对乡镇供销社人员给予分类管理,在原待遇的基础上,提供保障。最大程度上调动资产的利用率、产出率,最大程度上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基层供销社活力。三是借力共建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来推动基层社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当前要抓住温州西部休闲产业带与美丽乡村建设机遇,通过村镇共建、联建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存量资产资能,借力共同创办集贸市场与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提升经营服务基础能力。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基层社社有资产情况复杂,资产处置、资产经营、资产改造等重大事项,都要以各种方式定期向干部职工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民主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基层社和谐稳定。

  (五)争取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一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基层社建设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与支持,建议省、市、县供销社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中发〔2015〕11号、浙委发〔2015〕17号文件中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政策落地,为基层社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加大扶持力度。各级供销社要加大对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快制定出台扶持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幅增加对基层社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市、县供销社要从社有资产收益或农民合作基金中建立相应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支持基层社改革发展。三是完善基层社人才体制。一方面,加强对基层社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把基层社内部的人力资源挖掘好、配置好,激发一些知法律、懂经营、善管理的原供销社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形成一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供销社经营队伍。另一方面,推动联合社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开展定点帮扶、挂职锻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理论中心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