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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 来源:温州宣传网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市社会事业局,市级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宣干〔2020〕88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及程序,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对未达到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人员,要按破格条件从严掌握,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电影放映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必备要求,只作为晋升的参考要素。

  (三)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培训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闻系列、电影放映和政工等专业继续教育的通知》温宣通〔2020〕11号文件执行。学时登记管理根据《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17〕264号)执行。

  (四)事业人员实行评聘结合。事业单位申报对象要严格实行资格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附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表格请到温州宣传(http://www.wzxc.gov.cn/xzzy/)“人才队伍”—“职称评审”栏下载。

  三、申报程序和方法

  今年开展网上申报。我市2020年度电影放映专业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省平台,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在省平台个人信息填报中遇到的问题,可以点击省平台帮助中心求助,反馈将发送至所留邮箱。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省平台。

  (三)相关部门申报。所在单位完成审核把关后,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电话:88966215。

  四、其他事项

  1.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初定任职资格专业年限按实际时间计算)。

  2.对第二次及以上申报者,如没有新增加的业绩材料,不得申报。

  3.所有评审材料由单位审核装袋后,一次性提交齐全,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补充材料。所有参评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附件: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 第一部分材料:不装订成册

  1.材料清单1份(贴在资料袋上);

  2.《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附电子版)1份,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副高级一式3份,中初级一式2份;表中须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4.《推荐 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副高级30份,中初级25份,须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5.《专业工作总结》(3000-5000字),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申报高级人员须写清本人在带队伍、培养人才方面取得的成绩。第一页须标明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和姓名,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副高级30份,中初级25份。

  二、第二部分材料:可单独装订成册(共1册)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1份,此表为申报高级人员填写,表中信息务必准确。

  4.近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1份;

  5.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各一式1份(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转评、兼评申报的,还需提交原有级别任职资格证书;

  7.任现职以来聘任书复印件1份;

  8.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9.继续教育学习材料1份;

  10.破格申报对象提交《破格推荐审批表》1份,附破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第三部份材料:可单位装订成册(共1册)

  1.任现职以来市级以上的专业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中,提交的集体创作的获奖作品需经相关部门认定。

  2.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要求:申报副高级的人员须在《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标明代表作1篇(必须是独著);

  3.市级以上先进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荣誉奖项。

  四、其他要求

  1.提供照片电子版1张,格式标准:jpg格式,30K-300K,像素>=300*215,命名规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jpg”;

  2.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复印完整、清楚,并需由对口报送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