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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来源:温州宣传网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社会事业局,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根据省、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严格把握资格申报条件。各新闻单位在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时,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温州市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温职改办〔2005〕53号)和《关于新闻专业人员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补充规定》(温宣通〔2002〕1号)文件精神,把握申报条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省新闻职称有关文件执行。对未达到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对象,要按破格条件严格掌握。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呈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注重申报人员培养使用。各用人单位在推荐上报评审对象时,要提高组织化培养水平,以岗位管理为基础,明确重业绩、重能力的激励导向,做到“评前培养”与“评后使用”有机结合,推动形成“评价+培养”的人才队伍发展模式。

  二、申报程序和方法

  实行网上申报。我市2023年度新闻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省平台,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在省平台个人信息填报中遇到的问题,可以点击省平台帮助中心求助,反馈将发送至所留邮箱。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三、报评材料

  1.新闻专业高级(副高)资格评审材料

  报纸类申报材料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新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报集团〔2023〕42号)执行;广电类申报材料按照《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广电发〔2023〕35号)执行。

  2.新闻专业中级资格评审材料

  (1)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 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各级管理部门盖章,需要上报)。其中呈报单位意见栏要求如实、简要地反映申报者政治、业务表现情况,表明推荐态度;

  (2)专业工作总结。内容为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转评或兼评的为转到新闻岗位以来)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字数在2000字以上;

  (3)《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要求申报对象如实准确地填报有关材料,并在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推荐单位要根据申报对象公示情况如实签署有关意见;

  (4)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最近4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转评或兼评的提供最近4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5)经本人签名的《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证书》;

  (6)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7)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只作为晋升的参考要素;

  (8)申报对象需出具其在申报截止日之前至少3个月的在温社保交纳记录,即由在温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打印缴交清单后加盖社保业务章;

  (9)有关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论著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须提供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论文2篇(2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1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和5个最能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代表作;

  (10)破格申报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填写的《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对照破格条件写出破格理由,注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相应破格条件证明材料;

  (11)转评、兼评申报的,还需提交原有中级任职资格证书和在新闻岗位按原有任职资格档次对应职务试聘一年的聘书,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的任职资格是转评或兼评获得的,还需提供转评之前的初级资格证书;

  (12)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

  (13)事业单位申报对象要严格实行资格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3.新闻专业初级资格评审材料

  (1)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 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各级管理部门盖章,需要上报)。其中呈报单位意见栏要求如实、简要地反映申报者政治、业务表现情况,表明推荐态度;

  (2)专业工作总结。内容为在新闻专业岗位工作以来(转评或兼评的为转到新闻岗位以来)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字数在1500字以上;

  (3)《晋升(推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要求申报对象如实准确地填报有关材料,并在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推荐单位要根据申报对象公示情况如实签署有关意见;

  (4)从事新闻专业岗位工作以来最近几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大专学历3年,本科学历1年。(转评或兼评的提供最近几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5)经本人签名的《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证书》;

  (6)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有关论文、代表作、奖励证书。须提供专业论文1篇和最能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代表作2个;

  (8)转评、兼评申报的,还需提交原有初级任职资格证书和在新闻岗位按原有任职资格档次对应职务试聘一年的聘书;

  (9)需出具在申报截止日之前至少3个月的在温社保交纳记录,即由在温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打印缴交清单后加盖社保业务章;

  (10)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只作为晋升的参考要素;

  (11)申报对象需出具其在申报截止日之前至少3个月的在温社保交纳记录,即由在温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打印缴交清单后加盖社保业务章;

  (12)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

  (13)事业单位申报对象要严格实行资格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市级新闻单位各专业中、初级资格初定

  根据《温州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20〕135号)规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按社保缴纳属地原则,向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初定相应中、初级职称。专技人员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首页--职称认定--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栏目提交申请。事业单位申报对象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对象的推荐与资格审查工作,于9月25日前将审核盖章的《申报 职务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电子版)及相关材料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电话:88966215。

  五、继续教育及测试

  根据温职改办〔2018〕3号文件和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一般公需科目按温职改办〔2017〕4号培训考核,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培训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闻系列、电影放映和政工等专业继续教育的通知》文件执行。学时登记管理根据《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17〕264号)执行。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要进行测试。测试主要是考察评审对象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意识。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初定任职资格专业年限按实际时间计算)。

  2.所有评审材料一次性提交齐全,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补充材料。所有参评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