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索】青年力量赋能基层治理的实践路径 ——以“小红枫”大学生基层人民调解队为例
张韵儒 胡晶晶
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正迎来守正创新的历史契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新形势下,亟须发挥青年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生力军作用,实现治理活力的重塑与代际赓续。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立足学科优势,组建“小红枫”大学生基层人民调解队(以下简称“小红枫”项目),将法学专业力量下沉基层。历经两期实践,该项目探索出一条校地协同、学用相长的育人新路,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了青春动能。
构建“常驻式”校地协同育人共同体
破解法学教育与基层治理的供需错位,需要打破短期化、碎片化的实践习惯,为学生创造出可以充分成长、学习的实践环境。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通过组建“小红枫”大学生基层人民调解队,以常驻机制取代传统走马观花式的实习,实现了校地资源的深度耦合与常态化运行。
建立常驻对接机制。“小红枫”项目采用定期排班、常驻司法所的方式,让学生实地参与基层调解工作,推动学生从“旁观者”转变为“局内人”,使学生能够深度体验基层生活。学校与司法所共建衔接紧密的协同机制,学校负责人员选拔管理与理论知识培训,司法所提供真实调解案源、配备实务导师,双方定期沟通,动态优化培养方案,从而使制度化运行的校地合作从松散对接走向规范运作,为实践育人的持续开展提供了稳定支撑。
确立深度参与范式。采取“全程带教+渐进成长”模式。前期,司法所实务导师全程带教,聚焦调解话术、证据梳理、法律适用等核心能力开展“手把手”指导;后期,学生走入街道、社区等基层,在专业调解员的指导下全程跟进参与具体案件。学生在真实纠纷中完成从旁听记录到独立调解的渐进式成长。每轮实践后形成案例复盘报告,提炼共性问题与调解策略。
拓展辐射覆盖范围。遵循“试点先行、稳步扩面”原则,第一期以海滨司法所为原点,集中力量探索常驻机制、培训体系、调解流程等关键环节,积累了一套完整的操作规范;第二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合作范围扩展至海滨、星海、永中、永兴、天河五个司法所,服务覆盖面从单一街道延伸至多个街道。
形成可复制的基层治理“青年样本”
青年力量的注入不仅是人才培养的供给侧改革,更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活力源泉。“小红枫”模式以“试点先行、辐射带动”为策略,将局部经验转化为具有普适性的操作范式,实现了育人效应与社会效能的同频共振。
素养跃升,锻造实务实战“生力军”。学生历经“观摩学习—辅助参与—独立实践”三个成长阶段,实现从课堂到现场、从理论到实践的跨越。学生综合能力显著提升,多名成员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运用实践经验斩获佳绩。这一模式有效弥合了知行鸿沟,拓宽了人才培养渠道,为基层法治队伍提供了在地化的人才储备。
效能释放,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水”。小红枫基层人民调解队以小切口展现法治大成效,将矛盾化解与普法宣传、社区服务、矫正帮教有机结合,形成“普调结合”的有机架构。团队持续开展普法进社区、普法进校园宪法日宣传等主题活动,累计开展30余场次;协助司法所走访社区矫正人员,以青年视角开展心理疏导,累计服务矫正对象50余人。学生先后通过公众号发布调解案例、普法文章39篇。相关事迹获得《光明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成为温州校地协同治理的典型范例。
范式凝练,提供可复制推广“新样本”。通过梳理“常驻机制—融合培养—辐射带动”的操作流程和制度手册,“小红枫”模式具备了向更多地域和基层站点推广的条件,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温州本土落地生根、在青年群体中传承发展提供了实践范本。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扎根基层、守正创新的治理智慧。当前,在温州市司法局的大力推动下,高校教师、执业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群体正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格局,进一步丰富了多元共治的专业内涵。“小红枫”基层人民调解队的实践表明,青年法学力量参与基层调解,既是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也是校地协同的有益探索,更是“枫桥经验”在温州落地的生动践行。
作者单位:温州理工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