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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数字创意产业化项目遴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来源:温州宣传网

  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区委宣传部,省级产业集聚区: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2号)文件精神,鼓励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加速推进我市文化企业创意科技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数字创意产业化项目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融合,进行数字内容开发、视觉设计、策划和创意服务等,对我市文化产业业态转型升级有示范效应的数字创意产业化项目(企业)。

  2.全国知名动漫游戏企业来温设立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对我市动漫游戏行业能产生带动效应;能够引进世界级动漫大师,挖掘特色内容题材,植入温州元素,应用最新制作技术,生产制作原创动漫精品,对提升我市动漫制作水准和我市对外形象有重大作用的项目(企业);进行原创动漫游戏品牌产品开发,培养专业团队;从事电子竞技、网络视听、智能语音和网络直播等行业,成长性良好的项目(企业)。

  二、遴选要求

  1.项目(企业)须在温州市辖区内落地,原则上规范运行一年以上。

  2.项目(企业)运行进展顺利,已经在温州开发完成部分数字创意产品,有代表性的产品品牌。

  3.项目(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从事电子竞技、网络视听、智能语音和网络直播等行业的,近2年没有被文化执法机构处罚记录。

  4.项目(企业)在本市行业领域内具有领先优势,有效解决行业共性难点问题,对人才集聚、产业链打造都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三、遴选时间

  2020年12月2日-4日。

  四、遴选程序

  各地辖区内数字创意产业化项目由所在区委宣传部初审后,向市委宣传部推荐,市委宣传部组织按遴选评价体系对推荐项目(企业)进行集中评价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入围项目。入围项目(企业)于12月10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申请奖励,奖励额度前2年、后1年分别参照其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总额和80%确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将推荐资料汇总后于12月4日前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办公室。联系人:吴春艳,电话:88966227,13566170098,电子邮箱:wzwhc2010@126.com。本通知中涉及的电子表格可登录温州宣传网(http://www.wzxc.gov.cn)下载。

  2.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推荐资格。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温州市数字创意产业化项目评价体系

  2.温州市数字创意产业化项目基本情况表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2日